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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社保问题最低基数

鹤壁市社保问题最低基数
鹤壁市社保问题最低基数是多少的呢?
1.参保单位(包括参加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在智慧鹤壁一楼社会保险登记窗口核对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后,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后台信息中心拷录单位人员名单,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申报时参保企业需携带单位2014年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全部职工花名册;行政事业单位携带2014年12月份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凭证及明细。 2.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的,不需再进行申报;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3.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费基数或经核查少报、瞒报基数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与劳动监察书面材料定期审查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