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起诉状

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起诉状
房屋租赁合同的起诉状
现在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起诉状的,具体来说是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2008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