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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关于本案中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劳动合同,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上述权利义务,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双方口头约定或书面约定,有劳动者向用工者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


其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关系的双方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着行政管理关系,也就是说,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其安排工作,遵守其规章制度、上下班时间、考核、考勤,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劳动关系,仅存在经济关系即报酬,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者,劳动者提供劳务,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那么,真对本案,受害人上班是经过厂领导同意后,到装卸岗位上班,参加班组上班,受其时间约束,并不是想来就来,想啥时来就啥时候来,不仅受其时间约束,而是要接受厂里的管理,叫干啥干啥,并不是自己想干啥干啥,四人一个班组,缺一不可。请问受害人的这种情况,这种工作环境,这种工作状况,能是劳务关系?请问被申请人,有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