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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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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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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常州市区具体禁放区域: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四)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另外,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市区下列地点也是禁止燃放的: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火车站、客(货)运站、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

(六)10层以上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安全距离范围内;

(七)百货商店、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宾馆、饭店、酒吧、网吧、歌舞厅等人群密集场所;

(八)依法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