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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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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农用地、建设用地:1.8万元/亩、未利用地:0.9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1.7万/人;安置途径:社会保障安置。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实补偿;


    4、青苗补偿费标准: 耕地:0.126万/亩;


    5、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总面积:0.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