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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商铺租赁,房屋是不动产,房屋出租人必须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
(2)房屋的用途。租赁商铺签立合同时必须确认房屋租赁的用途。租赁房屋开服装店为商业用房。否则,将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办理。
(3)租赁期限。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越过二十年的,其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
(4)装修补偿
(5)转租房屋。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
(6)租赁合同登记。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合同当事人应将租赁合同送至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没有进行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亦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