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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前后经济补偿金

08年前后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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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08年前后有什么区别

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对于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对于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的数额为准且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以上是对支付经济补偿金08年前后有什么区别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