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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限售股权有哪些

股改后的公司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部分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权在一定时间段内不得对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