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的实质要件
结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要件: 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③必须一夫一妻制。 形式条件:结婚行为是形式条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方可有效。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根据《婚姻法》第5条、第6条的规定: 结婚的法定条件是: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干涉; (二)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以符合一夫一妻制。 同时在第7条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