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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酌定量刑情节

刑法酌定量刑情节
刑法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未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 一、法定量刑情节(一)总则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3.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这在刑法中只有一个,那就是从犯。 5.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一般立功教唆未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6.从重处罚:累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7.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立功我国有管辖权,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免除一定要写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