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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两职补偿

身兼两职补偿
身兼两职补偿

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相关的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职工的工作内容或岗位及工资报酬等应该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只要约定内容不违反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双方的约定就有效,应按双方的约定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再作额外的调整,所以也不会对身兼两职或多职的职工特别规定进行补偿。


作为职工,如果认为身兼两职或多职工作量较大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单位提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