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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关于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关于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好意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责任的主体为:
1、属于本方责任的,由本方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属于对方责任的,那么由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