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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纠纷

土地赔偿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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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纠纷

各位律师:
    首先感谢各位的热心帮助!你们比我懂!土地赔偿一般分为两块!一是青苗损失费,现已经赔偿给废耕地的耕种/养殖/管理者,二是土地安置费,目前争执的就是安置费,少的组人认为他们也应该分到,理由是一曾经两个组再一起分过,二谁也不能证明这块废耕地安置费究竟归谁所有?
    请各位给予解答,不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