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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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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

关于“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的相关解答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在办理离婚的时候,想了解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对问题,以上内容进行了说明。

【法律条文】: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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