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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把债务“离掉”吗

离婚可以把债务“离掉”吗
离婚可以把债务“离掉”吗

不能。
以离婚方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所有而债务归另一方承担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逃债方式,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虽然在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这种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