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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门诊鉴定程序是如何

伤害门诊鉴定程序是如何
门诊病例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