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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养老保险基数

衡阳市养老保险基数
衡阳市养老保险基数大概是怎么样的呢?
你好,衡阳市养老保险基数如下: 今年,湖南省政府确定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为4491元/月,即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据此,2017年度衡阳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参保单位即日起即可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缴费工资和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491元/月或2695元/月,由个缴人员自愿选择。 省社保局明确,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1796元/月。 今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同步调整;每人每月至少涨50元,7月底前落实到位;约38.9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惠 从衡阳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衡阳市各级人社部门正组织人员加班加点测试设备,做好待遇审核工作,确保全市约38.9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待遇调整计(补)发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 据了解,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再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