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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的责任范围,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
一、车辆损失险的责任范围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障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一般的车辆损失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但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