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104条第2项 法录帮 法律 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交通法第104条第2项是怎样的?你们可以说明吗?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交通法第104条第2项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TAG标签:交通事故 交通 交通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