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