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勘验笔录是实物证据吗

勘验笔录是实物证据吗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什么是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广义上的物证。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同言词证据恰恰相反。凡不是以人的言词、意见为其表现形式,而是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此外,还应包括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尽管是侦查、审判人员在进行勘验、检查之后所制作的笔录,乍看起来似乎也是从事勘验、检查的有关人员对于现场情况的反映,但它与鉴定结论有着明显的区别,即:它只是客观地记载同本案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尸体的具体情况,属于纯粹的现场实录,而不是提供勘验、检查人员的分析、判断意见。因此,仍应归属于实物证据之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的相关内容。实物证据一般会以实物的形态存在,如书证、物证。而言词证据则相反,它以言词为表现形式,包括了证人证言、被告人的辩解等。它们在案件的审理中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烟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