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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1、需要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
在众多特殊疾病范围之内,国家规定对15项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像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疾病,医疗机构在接收患者后的第一时间会启动专项救治程序。
2、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补偿比例
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 ,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