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盗窃罪的证据标准

盗窃罪的证据标准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盗窃罪的证据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的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类型,用作定罪的证据分别要证明存在盗窃罪案件的事实、情节的轻重、确系犯罪嫌疑人作为。

比较有力的定罪证据如记录盗窃案件经过的监控录像。若是难以确证的话,应从有利于被告的角度,疑罪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