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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主要是什么

用益物权主要是什么
用益物权主要是什么
(1)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3)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4)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标的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