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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厂搬迁补偿标准

养猪厂搬迁补偿标准
办理养猪厂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养殖需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国对于养殖用地的审批较为严格。养猪厂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国家也禁止养猪厂建设时占用农田,如果个人要建设养猪厂,一般情况下应建设在未被利用的荒地等处。同时,办养猪厂还应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就是小编对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