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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车险费改

新一轮车险费改
广西新一轮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自2010年起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截止到2012年已经3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每两到三年要对统一标准进行更新和提高。


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广西组织完成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编制工作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更新后,全区平均征地补偿标准为3.37万元/亩,比上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平均上调12.1%,年均上涨4.03%,与广西年均消费价格上涨幅度一致,遵循了新旧成果平稳过渡、略有提高的原则。而且这一标准是强制性、刚性标准,不得随意调整。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执行新标准,实现同地同价。


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赋予了市县适当的灵活处置权。如遇到跨区域补偿标准差距过大或确需提高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的征地补偿标准时,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标准予以提高,提高幅度控制在自治区制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左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自行制定和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如何减少相邻乡镇之间的土地补偿的差额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经做出平衡,要求控制在5000元/亩以内,比上一轮下降了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