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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藕塘转让合同

莲藕塘转让合同
堰塘承包合同

所谓堰塘,是由人工修建,具有简易堤坝,用于储存雨水,或少量山水、沟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养殖、农民洗衣、洗澡用的水塘。在亚洲,堰塘常见于农村的田野、小区之内;而在欧洲,堰塘经常见于城堡之中。


甲方:


乙方:


1、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完善好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挥堰塘效益,服务好“三农”,本着所有权属集体,将使用权落实到人,专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原则,与2012年11月28日上午召开群众大会,地点在五社方国碧家,经群众大会反复讨论后、到会全体社员一致同意决定,将五社堰塘一口(位于郭青平屋后)落实到甲方经营管理,现特定如下管理合同:


2、下余4年,累计24年(贰拾四年)时间从2013年至2037年12月止。


3、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集体交承包管理资金5000元(伍仟元)从履行合同之日起生效甲方负责堰塘的引水入塘、引水入塘的水沟整治、群众需水、抽龙洞和罩龙洞。负兑现,资金用于维护公路、搞好中央2012年农村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堰塘的硬化工程。责管理堰塘外至岩口内的水沟,每年在保证堰塘底水的同时必须保证群众的需水量,如有浪费水的现象,水下到河,满足不了群众需水,乙方随时有权解除甲方合同。


4、 常年性蓄水的同时,堰塘的水位保证到泄洪槽为止,并保证堰塘无垮塌的现象,如有垮塌现象一律由甲方负责,如水位在泄洪槽下发生垮塌现象一律由乙方负责。


5、 每年开堰塘放水,甲方必须通过乙方的集体安排,如甲方有私自讲人情抽水或放水,违反罚甲方500—1000元(伍佰—壹千元)。乙方私自抽水或放水者,罚款200元并没收工具。


6、 甲方向乙方交堰塘承包金5000元(伍仟元),通过乙方群众反复讨论从低龙洞起留足水位线到一洞半止,甲方有权在堰塘内发展养殖业,乙方不能在留足水位线内继续抽水或放水。


7、 甲方向乙方每亩收取干田或渗水水费10元,集体在开堰的头一天才能抽水,否则追究甲方的责任。并罚款50—100元。水费的收取由甲方自行负责,一律与乙方无关。如造成群众用不上水,集体追究甲方责任,造成后果一律由甲方负责。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付违约金300元(叁千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确权政策的提出给农民指出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同时政策与想法相结合也可以有效的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以及生活水平。如今他们不必忧愁2017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堰塘怎么办,他们只需要将更多发精力放在如何经营上,这样才会有更好的生活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