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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企业 注销清结算

吸收合并企业 注销清结算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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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收合并流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