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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合同签订

高空作业安全合同签订
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建筑行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需要高空作业的内容非常多,一旦发生高空坠物导致了一定的后果之后需要妥善解决,更重要的还是需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发生事故后需要对事故负责人进行罚款并且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这是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