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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举证

特殊侵权举证
什么是特殊侵权,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谁承担举证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不像一般侵权责任那样具有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归责于行为人或第三人责任的一种不法行为。它并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为前提,受害人也不因此负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特殊侵权责任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