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拆迁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加强监督检查


(一)市人事局负责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负责对本区县(自治县)和所属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对本区县(自治县)和所属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每年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年终全面检查,并将年终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三)对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制定年休假计划、不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未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人数的单位,应予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对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名义乱发钱物的,将按《条例》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执行年休假情况纳入全市人事系统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