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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能否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解决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


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