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是

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是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1、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权利的价值不得低于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考虑相关的费用。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继续追缴。
  2、纳税担保的形式
  (1)纳税人提供的并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作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必须是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能作为纳税担保人;
  (2)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纳税担保;
  (3)纳税人预缴纳保证金。  3、纳税担保的适用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不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