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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申诉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三、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