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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私募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

合伙型私募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
私募基金托管机构的管理

1、券商的管理条件


(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券商基金托管机构权利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


(1)保管基金的资产;


(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3、券商基金托管机构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保管基金资产;


(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3)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托管资格呢?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成为私募基金的券商托管人需要在满足一般券商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满足注册资本在80亿人民币以上以及设立有专业的基金托管部门的条件才可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券商是没有资格成为基金托管机构的。因此,小编建议您在选择基金托管机构时要仔细审查券商资格,以免给您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