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含义和区别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
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
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 二者的区别:行政征用是临时性的,权属性质不变,用完后要归还原主,若不能归还或损坏征用单位要作价赔偿;行政征收是指
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后转国家所有,权属性质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