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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居住证受理点

宝安区居住证受理点
在深圳宝安区如何办理居住证明规定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申请人为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有非婚生育事实、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对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应自申请居住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和自愿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并按以下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