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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诉状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诉状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索赔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占到便宜,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不使受害人吃亏。


3、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或合议庭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相当或适当的赔偿数额。


实践中,要是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则一定要先看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同时了解清楚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因为不是所有交通事故中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最终都能获得法院的支持。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