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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险责任保险

诉讼财产保险责任保险
财产保险保险方应承担的财产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等规定,保险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保险事故或约定事故所造成的合同标的的实际损失或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二是投保方为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包括施救费用、保护整理费用,以及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而支付的,检验、鉴定、估价和出售等费用。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书面请求之后,经审查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应予以赔付的,应依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方一次性支付保险赔偿金;逾期支付或分期支付的,应当按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践中,财产保险投保方违约,一般是没有按照约定及时的交纳保费,而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也就不会再为相应的财产提供保险,要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财产毁灭的话,那么责任应该是有投保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