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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断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中断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以接续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成了自然债权,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确认时效。《民法通则》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171: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公司发生兼并、合并、出卖、破产收购的情况很多,而债务人主动自愿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少,按照法律规定来延续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根据法律规定,采用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法恢复时效,或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时效风险。


因为双方已经重新订立合同,表明在规定时间之内会偿还剩余部分金额,期间称之诉讼中断。如果债务方未在规定之内将所欠款项还给债权方的话,债权方有权向法院再次对债务方进行相关起诉,并且要求其偿还金额,否则法院将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