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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有要求吗

遗嘱继承有要求吗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般来说,孤寡老人在去世后,若是没有遗嘱,由于在生前也没有亲属,那么此时其财产就会被纳入国库。若是书写了遗嘱的,相应的主体就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对于遗嘱的效力存在疑惑的,也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或者是其他的司法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