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信息与政审信息不符合 法录帮 法律 3.1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工资发放与招聘信息不符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的单位如果从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月后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不但可要求签订合同,还可向其主张双倍的工资. TAG标签:婚姻家庭 报名 政审 家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