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市公安局的管辖法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市公安局的管辖法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市公安局的管辖法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1、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市公安局的管辖法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