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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其他法定继承人

侵害其他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如何确定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能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的范围,在法律所规定的这个范围中的人即为法定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1)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经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一审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权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均已死亡或他们放弃了继承权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


另外,为了鼓励丧偶儿媳、女婿积极抚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