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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汇缴清算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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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股权收购属于企业重组范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的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应税重组)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免税重组)。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企业股权收购,除符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 1.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