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属不属于共同债务 法录帮 法律 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夫妻一方借款属不属于共同债务若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欠款,并且这个欠款还不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虽然是婚前欠款,但确实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TAG标签:债务 一方 夫妻 治安管理 借款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