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既遂判刑标准 法录帮 法律 7.0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关于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既遂判刑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TAG标签:刑事辩护 承兑 刑事处罚辩护 违法 判刑 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