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法官管辖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法官管辖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原告就被告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二)经常居住地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