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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如何进行界定

家庭暴力如何进行界定
家庭暴力如何界定

1、家庭暴力的界定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造成的身体及精神伤害。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对于给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