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棱县计划生育 法录帮 法律 1.9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实施计划按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标准。 一、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2、孕10周以内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宫腔镜技术不得用于终止妊娠手术); 3、避孕、节育、生育的健康教育、知情选择、指导、咨询和随访。 TAG标签:婚姻家庭法规 计划生育 黑龙江 绥棱县 婚姻家庭 #